施工安全“十不準”,請記在心里!
施工管理者運用經濟、法律、行政、技術、輿論、決策等手段,對人、物、環境等管理對象施加影響和控制,排除不安全因素,以達到安全生產目的的活動。
安全管理是為施工項目實現安全生產開展的管理活動。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,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,落實安全管理決策與目標,以消除一切事故,避免事故傷害,減少事故損失為管理目的。
控制是對某種具體的因素的約束與限制,是管理范圍內的重要部分。
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與手段,管理的重點是對生產各因素狀態的約束與控制。根據施工生產的特點,安全管理措施帶有鮮明的行業特色。
1、不準爬腳手架和坐吊籃上下。
2、不準穿高跟鞋、拖鞋、硬底鞋、赤腳施工。
3、不準在架上追打、嬉戲和吵鬧。
4、不準酒后作業和帶病施工。
5、不準非機械工任意開機。
6、不準非電工搭接電線。
7、不準在外架和樓板上超載和集載。
8、不準在上面向下扔物拋物。
9、不準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在工地施工。
不準違反任何安全施工紀律和條例。